提案表
案號:
市公所提案第1號 |
提案人: 市長 邱鎮軍 |
附署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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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由 |
請審議處分市有土地案,本所為增進土地利用,促進地方發展,擬讓售本市苗栗段756-459地號土地(22㎡),提請審議。 |
說明 |
一、依國有財產法第49條第1項規定,公用財產類之不動產,其已有租賃關係者,得讓售與直接使用人。
二、又依據苗栗縣苗栗市市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第13條第1項第2款規定,「…出租土地承租人建有房屋者,讓售與承租人。…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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辦法 |
審議通過後陳報苗栗縣政府核准。 |
議決 |
照原案通過。 |
案號:
臨時動議第1號 |
提案人: 蘇代表文霸 |
附署人 |
全體出席代表 |
案由 |
請市公所在文聖里15鄰文發路435巷7弄20號前,設置截水溝,以保障市民安全。 |
說明 |
本市文聖里15鄰文發路435巷是斜坡山坡地,遇雨泥水由高處往下流,造成15鄰7弄的20戶民宅車庫淹水,確有設置截水溝分洪之必要。 |
辦法 |
通過後請市公所辦理。 |
議決 |
照原案通過。 |
案號:
臨時動議第2號 |
提案人: 朱代表毅君 |
附署人 |
全體出席代表 |
案由 |
請苗栗縣政府對新建(封閉型)社區,在核發使用執照前,責成建商對公共設施的相關配套措施預留管線,以維市民權益。 |
說明 |
邇來新建社區在交屋後,發現路燈、排水溝、道路等,因建商未預留管線,致後續產生諸多難以解決的問題。 |
辦法 |
通過後請市公所轉請苗栗縣政府辦理。 |
議決 |
照原案通過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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