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言人 |
發言內容 |
會議事項 |
(一)報告事項:今天在本會議事堂召開第七次會,進行的議程是討論提案,剛剛檢視代表簽到情形,已達法定人數,請主席宣布開會。
(二)邱主席炳光:如秘書所言,出席簽到人數已達法定人數,宣布開會。
(三)討論提案
邱主席炳光:繼續進行第3案「苗栗市婦女生育津貼發給自治條例草案」 的二讀會審查。
審查意見:
劉代表鳳瑩:草案第10條建議刪除「或停發」三個字,福利政策是市長政見,我覺得每件事都有但書,公務員會有駝鳥心態,如果停發,每個月掉了十幾個人口,這樣4年很可怕,我覺得要做就做最好,沒錢就要設法開源,不是沒錢就停發,所以我堅持這個原則。
邱市長鎮軍:要經過代表會同意。
劉代表鳳瑩:主席,是不是具名表決?
邱主席炳光:徵詢大家的意見。
呂代表文松:給業務單位說明,看有沒有困難。
楊課長欽安:我希望給業務單位裁量的空間,當然希望優先編列,但也希望維持停發二字,這樣可以視財政狀況予以調整。
黃代表文琴:好的政策一定要延續,又可以留住人口,不要停發,已有彈性調整了。
呂代表文松:第三條規定二字應改為之一。
邱主席炳光:各位代表還有沒有其他意見,沒有,二讀通過。
劉秘書秀香:依照議事規則,三讀會應於下次會議通過,請主席徵詢各位代表意見,是不是直接進入三讀?
邱主席炳光: 進入三讀,三讀會在條例名稱前加「苗栗縣」三字。
議決:
一、法規名稱「苗栗市婦女生育津貼發給自治條例」修正為「苗栗縣苗栗市婦女生育津貼發給自治條例」(以下簡稱條例)。
二、條例第三條,申請本津貼者,應符合下列各款規定:「規定」二字修正為「之一」。
三、條例第十條,本自治條例…調整發給額度或停發,「或停發」三字刪除,餘照案通過。
|
審查意見 |
市公所提案第4號
劉代表鳳瑩: 營養午餐公所補助多少?
洪課長連樵:苗栗縣針對弱勢團體營養午餐的部分是補助40元,我查了6都,桃園45元,台中45元,台北60元,新北46元,高雄50元,台南36元,苗栗市如果是全額的話,依據縣府的標準是40元。
劉代表鳳瑩:市公所是要全額補助嗎?
洪課長連樵:條例上有規定視財源狀況來調整,及做補助的活動,我們會在年度做公告。
劉代表鳳瑩:市長,我覺得應該全額補助,先做看看,苗栗市人口一直減少,社會福利做的好,人口自然會增加。
邱市長鎮軍:我們也想全額發,但自治條例訂下去了,就不是1、2年的事情,我的任內可能沒問題,但要考量苗栗市長久的狀況,不能因為我影響了後面,才會做一個視財政狀況來調整。
劉代表鳳瑩:我是覺得40元不多,市長要接地氣,貼近民意,雖然會擠壓到一些建設,但有些建設不是很好,可以把它刪除掉。
邱市長鎮軍:我們會往這個方面來努力。
呂代表文松:預計一年要花多少錢?
洪課長連樵:目前8所小學3所國中,總數5629人,如果全額補助,每學期約2250萬,一年是4500萬。
呂代表文松:生育津貼500萬,老人津貼1800萬,加這差不多7000萬,納骨塔又要貸款,請問主計,用年度節餘款3000多萬不夠發呀。
葉主任碧珠:餘絀的部分以現在來說是0K的。
呂代表文松:這7000多萬,3000萬餘絀怎麼夠?
葉主任碧珠:決算書上累計餘絀是3億多。
呂代表文松:我不會反對,但要考量我們以後的財源。
邱主秘宏宬:原來敬老津貼本來就編列了1000萬的預算,所以增加的部分大概是500多萬,營養午餐的部分第8條有說,我們視財源調整補助額度,那是不是要做全額的補助剛剛市長有說可能是採循序漸進,可能是採劉代表的全額補助,這都還要視財政的狀況,我們希望永續。營養午餐還要排除接受政府機關民間團體個人補助等等的部分,這可能還會再降,假如一半是2000,加生育津貼是500,再加800,事實上算起來是3000多,剛好是平衡的,另外,我們還有開源節流的政策,有些公共建設若不是迫切需要,我們也會考量,另外建設的部分我們也會向中央爭取補助。
呂代表文松:請問財政課長,照市長的政策發下去,我們市庫可以支付嗎?
林課長春如:照現在的財政是可以支付的。
呂代表文松:我是同意這些政策,但是認為不要舉債,到現在前市長還留2億多,不要1年就花光了,還要貸款,對代表和市長的風聲也不好,所以我希望市公所要依財源執行政策。
|
審查意見 |
市公所提案第5號
呂代表文松:請問工務課長,鄒市長時有個事業計畫為什麼不辦下去?
郭課長政鑫:這部分還是要請民政課。
洪課長連樵:民國97年第三次修正事業計畫時縣府還是有意見…
呂代表文松:請課長把那些意見印給大家,還有800多萬元的設計費用到哪裡?明細明天給代表1份。
洪課長連樵:好。
呂代表文松:我看明天再繼續討論這個案子。
邱主秘宏宬:當初鄒市長提的興辦事業計畫經過了10年的停頓,當然有新舊市長交接的問題,可能是政策上的意見等等,所以沒有興建,這是比較重要的原因,這和代表說明,第2個,市長上任後積極推動這個案子,也經過縣府的協調,這個興辦事業經過內政部函示還是有效的,目前我們做了個修正計畫提到縣府,800多萬的委託規劃費是概估未來的塔位數量,及所有經費,概估要1億多,以5%計算,會後我們會請工務課把這個資料給代表。
呂代表文松:這個案子我們會支持,但要知道為什麼沒有延續下來,好像主秘有講上次花了200多萬,是違約金還是規劃費?
邱主秘宏宬:一些前置作業還有計畫書的書寫,沒有違約金。罰金是因為10年間沒有取得建照,所以依照殯葬管理法規定,要先處分,這個興辦事業計畫才能存續,
謝代表承恩:和大家報告,我99年當市公所的機要秘書,鄒市長留給市公所的錢不到3萬元現金,你們說邱炳坤市長為什麼這10年沒有建,sorry,他接到就沒錢,這幾年一直存,存到2億多,留給新市長。
劉代表鳳瑩:洪課長,納骨塔設在大坪頂,希望你給我一份鄒市長的計畫書,如果居民有意見,我們也能夠說明。
洪課長連樵:跟代表說明,我們這計畫書只有三本,而且我們現在要辦變更,所以這舊的資料給代表幫助也不大。
劉代表鳳瑩:不然就放在代表會1本。
洪課長連樵:好。
王代表封台:葉主任,一直眾說紛紜,你可以把鄒市長卸任時還有邱市長卸任時,市公所當時有多少錢?
葉主任碧珠:99年那一年含定存在交接時有9014萬,現在還有定存9000萬,所以當時的活存是不多的。
梁代表嬌雪:99年我是維新社區理事長,據我了解鄒玉梅市長也買了二塊地,一個是納骨塔,一個是示範農場那塊地1400坪,買了800多萬,在此跟代表說明一下。
邱主席炳光:剛剛講的事跟本案沒有關連性,不做討論。
梁代表嬌雪:但聽到剩餘款2萬多塊,但財政拮据,大家都要把話說清楚,不要說前任市長怎麼樣做,又危害到下任市長。
邱主席炳光:散會。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