徵臨時人員1名
機關徵才項目明細表
徵才機關:苗栗縣苗栗市民代表會
人員區分:臨時人員
職稱:臨時人員
名額:1名
性別:不拘
工作地點:苗栗縣苗栗市
有效期限:110/12/17~110/12/21
資格條件:
(一) 高中畢業。
(二) 積極、主動學習能力強、具團隊精神及溝通協調能力。
(三)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。
(四)非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3條所定公職人員之關係人。
工作項目:
(一)環境清潔及載送主席。
(二)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
薪資:月薪25250元。
工作地址:苗栗市民代表會,苗栗市府前路82號。
連絡方式:(含檢具文件):1、簡式履歷表。2、學經歷證件(國民身分證影本、畢業證書,請註明與正本相符並簽名)。3、請於110年12月21日17:00前送至本會收,信封請註明「應徵苗栗市民代表會臨時人員」並請載明白天聯絡電話(含行動電話);資格審查合格者,由本所擇優電話通知面談,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,如需返還資料請附回郵信封,聯絡電話037-321841湯小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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